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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国家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2026-04-14

园区各企业:

根据《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国家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为做好我区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园区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母机企业,积极申请列入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

(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2025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2025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四)2025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二、申请企业务必按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等)加盖企业公章。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材料清单中第2、3、6、8、9项,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区经发局1322室(企业服务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877058842@qq.com。

四、申请企业可于5月1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列入清单的企业在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2026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五、清单最终确认、管理等事项,按工信部联通装函〔2026〕85号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任雍   电话:65324525

附件1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pdf

附件2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doc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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